【媒體關注】新華財經——長春市設立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 首期規模暫定為300億元
發布時間:2020-12-14 10:28
長春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16日揭牌成立。同日,吉林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為該公司頒發《融資擔保業務經營許可證》。公司注冊資本金50億元,由長春市財政局委托長春金控出資設立,并代行出資人職責。
新華財經長春9月17日電(記者 王曉林) 記者17日從長春市相關部門獲悉,長春市設立首期小微企業紓困專項資金。據悉,該專項資金采取分期分批、穩妥實施原則,規模暫定為300億元,具體通過貸款承辦銀行信貸資金落實,對小微企業單筆貸款額度原則上不超過500萬元,特殊情況下最高不超過1000萬元。
專項資金主要支持對象為在長春市內依法登記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小型和微型企業,具體范圍為在2020年1月之前生產經營正常,目前因受疫情影響產生暫時性流動困難,經過幫扶能夠較快恢復正常生產經營能力,征信記錄良好,正常納稅,具有采購訂單及銷售合同或真實有效交易背景的小微企業。
專項資金運作形式為貸款承辦銀行通過長春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線上發布紓困專項資金產品,對符合貸款支持條件的企業提供利率不超過1年期LPR的優惠貸款。貸款承辦銀行暫定為中國農業發展銀行、中國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吉林銀行、九臺農村商業銀行。小微企業通過長春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線上注冊,對接銀行,申請紓困專項資金。長春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作為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提供貸款擔保服務和優惠擔保費率,企業實際負擔的擔保費率不超過1%。銀行和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按照1:9比例分擔貸款本息的風險責任。長春市綜合金融服務平臺對申請企業進行線上審核,協助小微企業線下對接銀行,經小微企業授權后,向貸款承辦銀行提供企業征信,撮合成交,并協助企業辦理貼息手續。
長春市財政局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LPR利率的30%予以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1年,貼息采取“先付后貼”方式,如出現代償風險,符合《長春市中小企業融資風險補償基金管理辦法》相關條件及因不可抗力因素代償的,按照該管理辦法進行風險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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